政策信息
学会领导班子学习制度
发布时间:2009年08月20日 来源:
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《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》,进一步增强学会人员的理论素养、业务能力和学习能力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创建学习型社会组织,现结合实际,制订本会学习制度:
一、加强领导,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。充分认识创建学习型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,建立领导责任制,组织好学会领导班子学习活动。
二、学习政治理论。重点学习习主席重要讲话、十八大以来文件精神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通过学习,深刻领会“科学发展观”等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人才观。
三、学习法律法规。重点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、有关社会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学习和了解有关学习型组织建设的理论等。通过学习,使我们进一步掌握社团工作法律法规和条例,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,提高依法管理、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。
四、学习业务知识。了解卫生系统工作重点,学习卫生经济知识、专业技术知识、社团工作知识以及计算机技术等。通过学习,使大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,切实提高专业知识水平,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。
五、加强学术交流和学术研究,不断探索卫生经济领域新课题。
六、秘书处负责制定年度学习计划,并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,安排学习时间,拟订学习内容,做和学习记录。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,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处工作人员、监事会参加。
七、个人坚持自学,做好学习笔记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,带头学习,自觉学习,工作人员积极参与,共同营造本单位良好的学习氛围。学习考勤,学习记录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。
八、理论联系实际。把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,推进工作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联系学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,联系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