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09年08月20日    来源:

为倡导志愿者参与学会公益活动,加强沟通与联系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 志愿服务是指学会在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时,无偿积极参与相关的工作,以更好的为会员单位服务。

二、学会积极招募支持志愿者参与学会工作,并为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,为志愿者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。

三、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某个志愿服务项目,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。

四、志愿者应遵纪守法,能遵守学会的相关制度,服从各级领导和管理;积极主动为活动参与者提供服务,主动维护学会的名誉和形象。

五、志愿者可以优先选择参加本学会举办的相关学术研讨和培训活动,不断提升自身学术水平。

六、学会可以为志愿者开具参加公益活动的相关证明。


附件:北京市卫生经济学会志愿者登记表.docx